9月6日晚間,ST旭電(000413)披露公告稱,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東旭集團”)當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》,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,根據相關法律法規,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立案。
ST旭電表示,公司已于2024年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調查的公告,本次立案為第二次立案調查。目前,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。立案調查期間,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正規期貨配資公司,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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